11月26日电 一部宣传“无形资产”的书,却被诉非法剽窃别人的《无形资产学》,引发了一桩无形资产纠纷案。然而,“无形资产”却终需有人承担有形责任。日前,“无形资产学”领域专家蔡吉祥以著作权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与案例分析》一书注明的四个编委主任及出版社告上法庭。被称为“无形资产第一大案”的案件于11月24日在天津市一中院依法开庭审理。
无形资产被剽窃索赔75万元
“我感到非常痛心,中国的无形资产研究不到20年,这一新兴学科从创建至今不到10年,就出了这样的侵权案,我不知这些侵权者到底懂不懂无形资产:明明是宣传无形资产的书,却要剽窃别人的无形资产?!” 蔡吉祥在法庭上陈述说。
蔡吉祥是我国最早研究无形资产的学者之一,从1984年开始研究,并因其成果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蔡吉祥创立“无形资产学”,并于同年底将十余年的研究成果汇集成书,在天津市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1996年3月出版。此后,该书先后以《无形资产学》为名两次修订再版。
2003年6至7月间,蔡吉祥发现图书市场及网站均在推销一本中国统计出版社今年3月出版的《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与案例分析》一书,发现该书有大量未经许可擅自抄袭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无形资产学》第一至三版的内容。8月20日,蔡吉祥将书上所注明的编委会主任、副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汪平、财政部《国有资产》杂志社副主任郑伟、铁道部科学研究院主任刘泰山、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张明达四人一并告上法庭,而中国统计出版社也被诉对该作品未尽审查义务,且以营利为目的出版该书,为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蔡吉祥指出,《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与案例分析》共计侵权字数281770字,占该书实质内容337620字的83%.甚至连笔误和脚注相同。在法庭质证中,记者看到,将两套图书放在一起比较,标价698元的这套三册的《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与案例分析》一书中内容确实多处存在大段篇幅或整个章节的内容与标价20元的《无形资产学》完全相同。其中,《最新》一书没有写明印数,且只有编委没有作者。
蔡吉祥的诉讼请求为,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图书及印刷版;被告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道歉承认侵权;判令被告连带支付侵权赔偿金69.8万元以及原告为维权所支付合理开支费用,共计75万余元。
一肚子委屈:“挂名编委”是否承担责任?
案件的审理中,有意思的是除郑伟、刘泰山缺席外,该书所列另两位编委都表示实际与此书的编写无关。“挂名编委”是否有侵权行为因而承担责任,成为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
“我只收了2000元的审阅费,除了目录,我根本就没看过书稿和样书,书的内容一概不知,我与该书稿件的组织、编写、修改、定稿、出版、发行等毫无关系,不能承担主编之责。”汪平对记者声明说。汪平教授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他说突如其来的剽窃官司让他不仅委屈而且悲苦莫名。
原来在汪平对外讲课时,一位杂志社的人员找到了汪教授,说是要出一本评估用的工具书,请他做编委,出于好心沟通的目的汪教授答应了。后来这位工作人员把此书的目录拿来让汪教授审阅,汪看后就签了字,收了审阅费后双方再没有联系。汪教授表示至今书从没见过,连具体书名都不知道,甚至那个工作人员的名字都忘了,对于编委会主编“头衔”更是一无所知。
法庭上,汪平的代理律师指出,事实是好心帮忙出了大问题。汪平教授确实没有参与创作,签字同意担任编委并不等同于作者,原告告错了人,汪平不是著作权人因而没有侵权行为。
被诉侵权的另一副主编张明达的代理律师也强调张与原告起诉的侵权作品无关。他指出,首先,尽管此书上写明张是副主编,但当时张明达同意的只是担任“《最新》分析二”的主编与蔡起诉的“《最新》分析一”无关;而且张同意做编委也是经不住别人多次劝说,好心为之,只是看了目录,而不知道内容,究竟何人撰稿是一无所知;对于1000元的看稿费张也是予以拒绝。
然而,蔡吉祥和代理律师却认为,在这个公开发行、有着合法书号的出版物上编委会主任副主任一栏里公然写着被告的名字,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没有参与编写,被告始终没有讲明究竟是谁在运作,何人来给的审阅费,完全是别人在运作的观点站不住脚。
同时,蔡吉祥认为,汪平和张明达已经在审阅单上签了字,意味着法律上责任的承担和代表,并不只是简单“挂名”,没有理由得出不是作者的判断。
没有出版合同:出版社没尽审查义务还是积极侵权?
“我们确实在对该书所应尽的审查义务方面存在疏忽,该书确有侵权事实存在”。在法庭质证阶段,法官提出对《最新》与《无形资产学》一书进行对比以确定侵权事实。由于对比直观,证据明确,中国统计出版社代理人对于蔡吉祥提出的包括笔误、脚注在内的281770字侵权字数和内容表示完全同意。
中国统计出版社表示,由于该书是出版社委托了一家名为 “瑞和”的公司与其合作,在案件出现后,中国统计出版社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确实存在侵权的问题,而书中所列的编委也确是没有参与编写,只是做了“挂名编委”。因此,统计出版社立即停止了该书的发行,做了追回图书的措施,出版社认为,图书只发行了1200套,又追回了部分,且涉及侵权部分只占全套图书的1/8,实际影响并不严重。因此,出版社承认承担涉及的侵权问题,然而,对于赔偿数额方面与原告的要求相差较大。
“出版社非法发行存在大量剽窃的作品,不但对其出版行为未尽到审查义务,反而有证据显示他们在积极侵权。”蔡吉祥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提出。
原告认为,首先,中国统计出版社接受与书商合作,出版侵权图书,双方没有出版合同。第二,被诉侵权图书公开发行却没有按照规定列载印刷数量和作者,来回避侵权责任。在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同时,不免有买卖书号之嫌。
中国统计出版社代理律师当即表示否认。他指出,统计出版社作为行业内专业书籍的出版社,没有出版合同的情况不止一次。对于出版此类图书缺乏经验出现了失误。他认为,此书的侵权情节没有向原告所说的那样严重,“既然是‘编’的工具书,里面的东西肯定是别人的。”出版社只愿意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法官:建庭来赔偿数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
案件的主审法官郭捷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表示,这是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知识产权庭建庭以来所审理的所诉赔偿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近来知识产权案件开始大幅增长,而且标的额大的案件越来越多”,郭捷指出,“这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这是一个进步。”
郭捷指出,本案的焦点很明显,在于被告是否构成原告所诉的侵权。她说,从目前来看,《最新》一书不好认定为汇编作品,即使是汇编作品也需要经过原著作权人的同意,需要单独成篇和独立的作者。对于该书的挂名编委问题,法官透露,在没有具体作者的特殊情况下,编委有着明确的挂名,可以考虑认定为作者。
在出版社是否有违规行为方面,她认为,一般来说,如果出版社提供不出为何没有完善手续的证据,就意味着可能有问题存在。但她指出,对此问题,法院一般不会在法律文书中写出,这是出版主管部门所需要关注的问题。
反思:无形资产背后的有形责任
“我极为憎恶剽窃等一切不正当手段,我完全理解蔡吉祥的上诉行为。不管这场官司结果如何,对我对大家都是一个教训,我不会再让自己名字成为别人出书的幌子。”汪平教授开庭前曾这样对记者说。
“挂教授、学者名字出书的情况在学术界比较普遍,我的官司给大家敲响了一记警钟。我要给其他的学者和教授提个醒,珍爱自己名字,不去充当出书者的幌子。”汪平教授的心情沉重。
在蔡吉祥《无形资产》与侵权的《最新》一书中,只字不差地写道:无形资产,就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例如名誉权、著作权,还有专利权、商标权等。这些资产,虽然无形,却意味着诸多的利益和责任。正像蔡吉祥所说“如果我不维护权益,连自己的知识产权都不能保护,这20年的研究成果岂不成了夸夸其谈!”
“珍爱自己的名字”,一个莫名其妙的官司让汪平等人感受到了无形资产的份量。试想如果事先汪平等专家只要能认真一点,发现其中的破绽应该也不是件难事,不能因为拿了别人的钱,或朋友介绍,就放松警惕被骗上“贼船”。
对于出版社也是同样,不管有着何种形式的合作,对出版社的出版物尽审查义务是基本的责任。作为无形资产,出版社的声誉对于企业的发展以及行业内风气的树立尤为重要。
每个人每个单位都应该珍惜自己的无形资产,尤其作为专家和专业机构而言,当他以某一领域的权威出现在公众面前时,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效应,更应精心呵护自己良好的声誉,否则不仅有损自己宝贵的无形资产,也会给其他人造成伤害。
因此,有业内人士呼吁,对专家、专业机构层面现已出现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风气的滑坡,整个社会特别是有关的监督部门应该要及时警惕了,对专家的监督不能仅停留在自律层面,而需要法治、制度来保证专家的正直与公正。
“无形资产”需有人承担有形责任
上一篇:提升内部审计职业形象的十大策略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